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

腐敗的新北市環保局利用 環保車 A錢事件

新北推廣電動機車 挨轟浪費公帑
2011-11-02 中國時報 【顏玉龍/新北市報導】

  上不了路  ▲清潔隊使用的電動機車故障率高,被放置在資源回收場等待維修。(殷偵維攝)

     新北市政府為響應低碳環保概念,三年前為各區清潔隊共購置四百四十輛電動機車,但礙於維修經費不足,無法汰換電池,加上車身過重、續航力低,導致清潔隊員接受度偏低,泰半宛如廢棄機車棄置在清潔隊內。環保局表示,將軟硬兼施,激勵隊員多多使用。

     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昨日在市政總質詢時指出,市府推動環保政策,九十七年十月添購四百四十輛電動機車,如今卻在無維修經費及不能報廢的情況下,大多數的電動機車幾乎都棄置在清潔隊,成為最不環保的政策。

     市議員林秀惠表示,市府推廣電動機車既不成熟,也不環保,根本是浪費公帑,這批電動機車因無維修經費汰換老舊電池,也未達報廢年限,平均僅行駛約六千公里,約一百多天就遭棄置在清潔隊內。

     朱立倫市長說,這批電動機車電池屬舊式電池,蓄電力較差,他將要求環保局重新檢視、維修,若無法維修,就依法報廢,也呼籲環保局在推廣環保政策上要「多多加油」。

     環保局長鄧家基表示,當初基於降低汙染及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潛力,率先購置電動機車,供清潔隊員在環境巡查、取締違規小廣告及髒亂點巡查之用,但由於機車重達一百五十公斤且使用舊式電池,續航力明顯不足,加上當時比照傳統機車,每輛車每年僅編列二千五百元維修費,但每輛車更換電池卻要一萬二千元,以致清潔隊員使用率偏低。

     為鼓勵隊員多騎乘電動機車,環保局採取軟硬兼施手段,隊員除了巡查,也能騎回家充電,每月表揚里程數最多的前三名,另外,部分市區清潔隊則強制要求巡查一律使用電動機車,以提高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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