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 星期一

悲慘的小吃區,成為新景點,馬英九的創作之一。低能比貪腐還可怕。

每坪月租162元 北市賤租建成圓環
網友質疑圖利楊照


          〔記者陳璟民、林恕暉、趙靜瑜/台北報導〕網友「莊彬」日前發表「台北建成圓環每月租金僅九萬多」一文,批評台北市府將位於黃金地段的圓環,賤租給華旭圖文科技公司,該文還提及,新新聞周刊副社長楊照是代表華旭的提案人,似有質疑市府圖利媒體人楊照的意味。


           「莊彬」是二月中旬在南方快報南方狗仔隊網站貼文指出,圓環空間五百七十坪,新任市長郝龍斌交給楊照「委託營運」,時間長達九年,僅需支付權利金一千萬元,換算一年只要一百多萬元,每個月只有九萬二千元,每坪才一百六十二元。


         針對建成圓環委外招標案遭批評,北市府發言人羊曉東表示,郝龍斌市長上任前建成圓環委外案已經公告準備招標,市府認為建成圓環委外案的重點不在於收多少租金,而是必須融入在地文化、創造當地繁榮生機。


         羊曉東表示,他希望建成圓環案委外將以在地民眾、學者、專業團體意見共識,依照當地的文化特色發展,市府不在乎能獲得多少利基,市府希望委外廠商必須考量在地文化特色,才能夠創造地方繁榮,讓地方民眾共享利基。


        記者採訪圓環所在地的大同區建功里長周志賢後得知,圓環周邊一樓店面每坪租金二、三千元起跳,延伸到華陰街一帶增為一萬元上下,遠高於市府開給華旭的行情。


市府:不以賺錢為考量


          市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強調,「建成圓環經營管理案」招標作業公開化,沒有偏袒特定對象,因三度招標,前兩次均無人投標而流標,使用金(租金)依規定從一千五百萬元,酌減為一千三百五十萬元,而至一千萬元,而圓環現狀及先前發展經驗不理想,為爭取民間活化圓環,市府不以賺錢為出發點。


楊照:幫朋友規劃發言


楊照證實有為華旭作規劃及發言,這是因為華旭董事長陳建超是他多年好友,他僅止於好朋友幫忙,本身不是股東,也沒有股份。


楊照說,他們在第三次參加競標才標下來,沒有如外界想像擁有特權,以他所了解,圓環規劃先期必須投入大量財力,之後才有可能營運,並非如外界所說好像是一個佔便宜的事情。




業者:已提出規劃案 市府:各界監督營運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北市建成圓環活化前景備受各界關注,市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長陳世輝表示,取得優先議約權的華旭圖文科技公司,已提出修正規劃案,最快月底召開建成圓環發展委員會討論可行性。


關於網友「莊彬」文章,有議論市府賤租圓環給華旭,及圓環未來可能被相關人士任意擺佈的意味,台聯市議員簡余晏昨呼應指出,本案是建設局、市管處有史以來契約期間最長的案子,一旦做不好,圓環要九年以後才有翻身的機會。


簡余晏質疑,楊照去年曾撰寫「檢察官應有不起訴馬英九之勇氣」一文,如今楊照介入的公司,從馬的接班人郝龍斌手中,取得市府合約,實有瓜田李下之嫌,她呼籲楊照謹守媒體人的分際,勿利用媒體來達成個人的政商目的。


市府建設局長陳雄文則表示,郝市府接手後,就圓環的既有條件,設法改善及活化,春節前已經籌組總數廿四人的委員會,業者、民意代表與里長、學者專家與市府官員各佔三分之一,落實郝龍斌「三、三、三」委員會民主決策的主張。


陳雄文說,市府與華旭的合約附有但書,即業者要遵守委員會經營方向的建議,否則合約無效,全案有委員會各方代表的監督,市府、華旭或楊照都不可能一手遮天,華旭若確定獲得經營權,要自行負擔裝潢、設備、水電等費用,營運成本支出也不少。


另有民眾納悶,市府為何不直接公告出租分租圓環空間,給有意進駐經營的各類業者開發?對此,市場處科長王夢龍說,去年圓環熄燈後,市府舉辦再造圓環大會談,共識仍鎖定以保持圓環傳統記憶、活化建物利用、發展美食小吃觀光等方向為目標來辦招商。


慘澹歲月 昔日金雞母 今成爛攤子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北市建成圓環美食館,去年七月在前市長馬英九任內熄燈後,閒置至今,原本每年可向攤商收取五百零七萬元租金,如今掛零,還得倒貼維護費用,新市長郝龍斌去年底上任後,於今年一月甄選華旭圖文科技公司推動圓環重生,與市府簽約九年,每年租金僅一百一十一萬元,約是以前的五分之一。


肇始於民國前三年的建成圓環,隨著大稻埕碼頭的發展,及歷經日治時代、國府統治,從只有「蝦仔麵」的小販,到逐漸吸引各種攤販進駐營生,有滷肉飯、蚵仔煎、雞捲等美食小吃令人回味,成為北市最大的夜市商圈,享譽國內外,老一輩市民及到過建成圓環的其他國人,都對建成圓環存有濃厚的歷史記憶及獨特感情。


建成圓環在民國八十年代曾兩度遭遇祝融肆虐,部分建築受創頹圮,市府基於保存圓環傳統美食小吃特色等,劃設為圓環專用區。


前市長馬英九在九十年初執行拆除舊圓環,然後斥資兩億元(包括委託「國際知名」的李祖原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土地取得成本及建物工程款),興建美食館,九十二年十月重新開張。


新圓環內配置二十五攤,市府出租給美食業者,每個攤位原訂按月租金約一萬七千元,但是因為改建工程衝擊到攤商生意,因而分年實施免租金、租金減半等措施,到第四年恢復原價。


但是業者發現館內動線設計不當,宛若迷宮,玻璃帷幕的外牆,隔熱、散熱的效果差,種種影響消費者造訪的重大缺失,即使市府去年補貼二百五十萬元宣傳經費,仍難抵攤商陸續退出,僅剩一樓八攤勉強經營到去年也撐不下去。


市場處副處長謝清標昨日表示,圓環美食館經一定程序而設計、建造出來,所謂功能與設施不佳,是部份人士的看法。


他強調,透過利用方式的選擇及內部構造局部調整,應可滿足使用需求,加上法定使用年限未到,所以目前沒有考慮拆除玻璃帷幕或整棟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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