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勞委會如同癆萎會,無薪假是企業不得已的措施,關他屁事。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1日電)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企業實施無薪假,希望在勞資協議時納入「企業承諾獲利時讓員工可分紅」具體內容,勞方也可以「將來獲利後資方應回補薪資」作為條件。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無薪假解決方案。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與陳節如質詢表示,勞委會應訂定企業實施無薪假審核機制,或企業應承諾獲利時,也應讓員工可分紅。
王如玄答詢表示,為避免雇主直接資遣員工,因此才有在勞資雙方共識下,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萬7880元的減少工時、降低工資的因應措施(即外界認知的無薪假),此正面效益可減少勞工朋友因解雇造成強烈衝擊,負面效應則擔心無薪假遭不肖企業趁火打劫濫用。
王如玄說,立委提議「企業應承諾獲利時讓員工可分紅」部分,勞委會也希望在勞資協議時,將此部分納入討論,譬如目前資方實施無薪假盼勞方共體時艱,勞方也可以「將來獲利後資方應回補薪資」作為條件,勞委會擬修正「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內容供勞資協議參考。
王如玄表示,勞委會「穩定就業輔導團」持續與企業溝通協調,無薪休假不僅會令企業正面形象受損,股價下跌,也降低員工對公司向心力,且員工薪資占企業營運支出仍有限,那又何必這樣做?1001031
(中央社記者孫仲達攝 10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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